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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質安〔2012〕155號
各省轄市建設局(委),省各建筑行業(專業)協會: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推動全省建設工程質量水平的提高,我廳印發了《關于加強建設工程質量評優評獎管理工作的通知》(蘇建質安〔2011〕614號)文件,以加強全省工程質量評優評獎管理,激勵建筑施工企業加強質量意識、爭創優質工程。為切實做好此項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適度調整優質工程申報條件
隨著全省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工程建設規模和體量不斷增加,為了增加“揚子杯”等優質工程獎項的示范性,將對優質工程申報條件進行必要調整,適度提高評審要求,具體以各獎項的文件為準。
省各建筑行業(專業)協會推薦申報國家級各類優質工程獎項的工程建設規模和體量,應結合我省的實際情況,從能體現我省優質工程質量水平的要求出發,適度提高申報控制條件,擇優推薦。
二、實行創優項目全過程監督管理
優質工程創建遵循自愿申報、擇優入圍的原則,實施目標創建、過程控制、復查評選、綜合審定。目標創建和過程控制根據工程進度組織實施,復查評選和綜合審定按年度組織實施。
省建筑行業(專業)協會應從2012年下半年起,組織實施創優工程目標立項制度,并按年度匯總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備案后實施。無目標創建計劃的項目不得推薦申報各類優質工程獎。
建筑行業(專業)協會要加強對創優工程項目業務上的指導和服務,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的質量監督部門要加強對創優工程項目的全過程監督管理,建立監管工作機制,強化工程質量創優意識。推薦申報優質工程項目時,應充分考慮目標創建和創建過程的各項質量管理措施落實情況,并結合“文明工地”、“綠色施工”、“新技術應用”等方面管理工作的情況綜合平衡。
三、積極引導企業創建優質工程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屬地的建筑行業(專業)協會要積極引導企業創建優質工程,提高本地區的工程質量水平。尤其應鼓勵未曾獲評優質工程的企業創建優質工程,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扶持企業創優,屬地的建筑行業(專業)協會要通過過程指導和技術服務提高項目的創優水平,從而全面提高我省工程質量管理水平。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